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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几天看到2个别人转发给我看的文件,一个是录音,另一个是视频。对比两个文件,发现这个录音是根据这个视频来解读的!
佛有随便点开这个视频看,发现口型都对不上,具体内容是以一个微信群主的身份劝诫群友不要乱发信息,初心是好的,但夹杂了自己的私货,说什么要抓人这些谣言也夹杂进去了,然后不知是这个群主自己还是其他人,把录音移花接木到下面这个视频。刚才再看时发现这个视频因违规已被删除!既然视频有问题,录音当然也是同样的有问题!
无论是这个视频还是录音,说上面要抓人、抓一批典型,都是在散发恐怖主义!里面有部分这不能作那不能做的内容,范围完全超出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。
为何呢?在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四条明确了原则:
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、制止非法、遏制极端、抵御渗透、打击犯罪的原则。
也就是说,方向上是“保护”合法的学佛和弘法,如果违反本管理办法不涉及犯罪和极端主义的,也只是“制止”!对极端主义是“遏制”,有犯罪事实才会予以打击!
大家学佛应知道“依法不依人、依义不依语”,那我们看待网上某个人说的是不是谣言,也要根据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这里面提到的我们要遵守,没有提到的,就是谣言!
国家为什么要出这一部管理办法,当然是因为互联网上各种宗教信息泥沙俱下,里面有合法的宗教内容,当然也有非法的、有害的、极端的宗教内容,感觉人人都可以说法,人人都可以当讲师,人人都可以随便解读经典,甚至谣言现在的某某人是哪位佛菩萨再来,然后各种以宗教名义的诈骗信息,确实太乱了!而很多人喜欢盲从,喜欢信谣言,针对这些非法内容和谣言,这个管理办法具有正面意义。
总之,这部管理办法出发点是好的,我国已经明确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,前提当然是合法的宗教内容和宗教信仰。
这部管理办法的出台,虽然看起来限制了在互联网上弘法和学佛的自由,但只要是正规的宗教团体,按程序申请许可证后仍然可以在互联网上弘法,大家还是可以在互联网上学佛,只是途径变少了,范围变小了,但这些限制,也有利于大家回归寺院本身,大家尽可能多到寺庙走走看看,以后正规的、合法的寺院只会越来越旺、越来越红火!
南无阿弥陀佛。